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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相关工作流程

2018-07-24 00:00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完成时间

校级重点

学科检查

(每学期

一次)

发布学科检查通知

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上旬

各学科填写学科检查表

第一个月上旬至第二个月初

收取各学科的学科检查表

第一个月底至第二个月初

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个月中旬

反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合格与不合格学科

第二月底至第三个月初

合格学科下拨建设经费,不合格学科下发通知要求整改

第三个月中旬

校级重点

学科整改

根据学校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

第三个月中旬

需整改学科重新准备材料

第三个月中旬至第四个月中旬

收取整改材料

第四个月中旬

组织专家评审

第四个月中下旬

确定整改结果,整改合格学科继续建设,不合格学科予以撤销校级重点学科资格

第四个月下旬

下拨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

收取各学科学科经费计划卡

一周

向分管领导打报告申请下拨经费

待领导批准,将经费计划卡拿到财务处划账

一周

发还各学科经费计划卡

1—3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配套

待省教育厅下拨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即通知相关省级重点学科上交经费计划卡

一周

向分管领导打报告申请经费配套

待领导批准,将经费计划卡拿到财务处划账

一周

发还相关省级重点学科经费计划卡

1—3

对外联系交流

包括与上级各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注意采集各方面的信息,掌握有关动态;还包括与各兄弟高校的交流联系,以及对各院系相关学科对外交流联系的管理

全年

省级重点

学科申报

接收教育厅申报通知,并及时转发到各相关学科

1-2

督促帮助各学科填写申请表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时间安排

收取各相关申报学科申请表

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

各申报学科重新填表

收取各申报学科申请表,组织申报

硕士点

申报

接收上级申报通知,并及时转发到各相关学科

1-2

督促帮助各学科填写申请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时间安排

收取各相关申报学科申请表

组织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

各申报学科重新填表

收取各申报学科申请表,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