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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

2021-12-27 15:50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携带研究生证参加考试,并按主考教师编排的座位表就坐。

2.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本、带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有文字或有符号的纸张入座。

3.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未交卷前不得离场。

4.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5.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或试探与答卷有关的问题。

6.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有“夹

”、“串通”、“偷看”等作弊行为者,均以“作弊”论处,取消其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成绩按“零”分计,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7.考生在考场要保持肃静,考试结束应立即交卷。提前交卷者要迅速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

8.学生必须服从主、监考教师的管理。主、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中止该考生的考试,没收试卷,填写“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如实、详细记录作弊情节,并由作弊考生本人及主、监考教师(两人以上)签字。

学生违反以上考场规则者由主、监考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和予以制止。有作弊行为者成绩按零分记载,并按《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