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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2-24 09:08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精神,符合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现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初试总分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二、申请流程

(一)材料提交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填写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于310日前将加分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或拍照,整理成一份PDF文件或压缩文件)发送至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zb@aqn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加分项目名称。

(二)材料审核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将按照规定给予初试总分加分,并将结果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加分资格条件和材料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提交材料不予加分!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咨询电话:0556-5303726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申请表


                        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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