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15号)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教育部、安徽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工作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专业成立专家复试小组,负责考生各项考察工作。
(二)复试工作组负责与参加复试考生的联系。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60分,单科降20分。
(三)调剂考生:我院下表专业尚有部分调剂指标,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有关调剂办法;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拟接受调剂名额 |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01 | 教育管理(非全) | 专硕 | 2 |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专硕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045118 | 学前教育(非全) | 专硕 | 3 |
(四)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见附件),请考生在学院网页、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安排,我院各专业2024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志愿考生复试: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
时间 | 内容 | 专业 | 地点/方式 |
3月30日(周六)14:00-17:30 | 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 |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师教育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处 |
3月31日(周日) 上午9:00-11:00 | 专业笔试 |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 | 于报到时通知 |
3月31日(周日) 下午13:00 | 综合面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思想品德考查) |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 | 于报到时通知 |
4月1日(周一) 8:00-12:30 | 同等学历加试 | 需要加试的同学 | 于报到时通知 |
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笔试
根据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在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以及对专业问题的表达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考查试题,考生通过试卷作答,进行现场复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考查笔试时无法考查的内容,重点是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或材料电子版的扫描件(入学后提交原件接受审核)。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考查内容,主要采取讨论有关话题、问答、对话等形式。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实际制定考查内容,通过与考生交流给出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现场考试方式,每门时长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构成。F=a*50%+b*40%+c*10%。
2.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50%+F*50%。
3.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五、资格审核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必须于2024年3月30日中午12点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扫描版(https://grad.aqnu.edu.cn/info/1019/4954.htm安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对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提交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及现实表现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纸质版《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后转为扫描版pdf文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原件,报到当天现场审核。
(二)综合考察有关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要求提交电子版综合考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毕业论文(可单独一个PDF文件提交)、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等。考生需准备5份纸质版材料(隐去考生身份信息),报到当天交给工作人员。
以上两类材料请各位考生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复试审核材料”、“综合考察材料”,每个部分首页添加材料目录及页码,按照要求依序编排合成为一个PDF文档,两个部分放在一个文件中(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并在2024年3月30日中午12点前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100058@aqnu.edu.cn。
待入学后将组织核实所有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拟录取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4.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七、突发事件预案
考生未按计划时间参加复试,助理应及时电话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到达现场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9:00-17:00)内向复试录取督察组提出复议,学院在受理复议请求后5个工作日(9:00-17:00)内给予答复。监督电话:0556-5303106。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工作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556-5303728,邮箱:100058@aqnu.edu.cn
九、联系方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QQ群:607582419,联系电话:0556-5303728。
十、本细则由教师教育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本细则与上位文件冲突,以上位文件为准。
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