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经济与管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分专业),具体名单保密,相关复试专家遵循抽签原则产生。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需要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调剂考生
我院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调剂公告及调剂复试名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调剂考生需满足如下条件:
1.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区分数线,且满足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2.原则上,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规则如下:
(1)应用经济学(020200)可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为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学(1204)的学术型硕士考生调剂;
(2)国际商务(025400)及数字经济(025800)可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为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公共管理学(1204)的学术型硕士考生调剂,以及报考专业代码为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金融(0251)、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国际商务(0254)、数字经济(0258)的专业学位硕士考生调剂。
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应用经济学初试业务课(一)须为全国统考数学;报考国际商务和数字经济专硕,初试业务课(一)须为全国统考数学,或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或公共管理学。
4.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5.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考生需按照学院规定准备有关材料,按时到校参加各复试环节考试(建议提前熟悉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不得去校外无关场所,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调剂考生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考生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学院规定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需提前准备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并选取空间独立、信号良好的地点作为复试场所,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准备好面试环境,按学院要求等候复试。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2025年3月29日(周六)上午8:30-10:30,考生到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M102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线下复试:2025年3月29日(周六)下午13:30前到达经济与管理学院M212室等待,并随机抽取面试顺序。
其中,数字经济面试时间为14:00-14:30,国际商务面试时间为14:45-17:30。两个专业面试地点均为经济与管理学院M207室。
2.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4月10日之后,届时将通过校研究生院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面试
国际商务的复试科目为F1701国际经济学,数字经济的复试科目为F1702经济学原理,应用经济学的复试科目为F1703产业经济学。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有关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专家小组对照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面试表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评分规则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课面试成绩(a,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b,满分100分)加权构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F=a×70%+b×30%,其中F为复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成绩+政策总分,F为复试成绩。
4.总成绩排序原则
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依次排序。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应当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接受审查。未按规定提交审查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考生身份及政历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届时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个人简历、专利、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其中,个人简历中如果提及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应当注明考生本人在成果或证书中的排名顺序,如独撰、2/4(表示证书上有4个人,自己排名第2)等。
考生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请合并为一个文件,并命名为“姓名-个人简历支撑材料”。
4.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本人签署《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
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要求:一志愿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前,调剂考生在接受到调剂复试通知后,应以电子版形式(需要扫描的文件请前往打印店进行扫描,或下载相关扫描APP通过手机进行扫描,请务必保证材料清晰、端正),把所需审核的4类材料打包发送到本学院指定邮箱:1340604262@qq.com(邮件主题、压缩包文件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8日17:00前(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原则上,各类电子版材料的文件名采用“姓名-材料名称提示文字”的统一范式。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要求: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同时,需要提交纸质版大学成绩单(需对姓名、毕业学校、学校公章匿名处理)、6份纸质版个人简历(需对姓名、毕业学校匿名处理,简历每人1页纸,可以正反面打印)。
六、拟录取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
3.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4.调剂考生需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以及在接收到“待录取”通知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
5.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
七、突发事件预案
(一)面试过程
面试过程中如遇到设备故障、考生作弊、考题泄密等状况,复试专家小组、现场工作人员经商议,可暂停面试并报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妥善处置,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及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对于重大突发事件,将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处理。
(二)安全防控
复试过程中,学院将协同我校安全管理处做好考生进校秩序管理,对突发安全事件第一时间响应并处置;对于师生突发健康状况,学院将协同校医院及时处置,同时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舆情响应
对涉及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舆情信息,学院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发布解释或澄清声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渠道:经济与管理学院纪委
申诉电话:0556-5302667(洪老师)
九、复试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志愿现场资格审核和复试地点均在经济与管理学院M楼,考生如果从学校南门进入,步行约10分钟可到达M楼。
联系人及电话:罗老师(0556-5303995)
一志愿复试考生的联系QQ群:781925939。
调剂复试考生的联系QQ群另行通知。
十、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