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安徽省相关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守工作纪律,严格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深化信息公开,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资源环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汪德进 夏斐
成员:李法松,朱磊,黄建平,金宝石,陈书琴
秘书:杜懿、汪金鹏
资源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自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下设复试工作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复试小组共8人,资源与环境复试小组共8人、学科教学(地理)复试小组共8人,复试时随机抽签产生5名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定及其评判标准
(一)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二)调剂考生:本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学科教学(地理)拟接收调剂生若干名(以调剂系统发布为准)。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的基本规定,符合学校调剂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要求。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通知复试。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调剂志愿遴选原则:
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拟接收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776、0971)、资源与环境(0857)、生态学(071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化学(0703)、地理学(0705)、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土木水利(0859)、水利工程(0815)、林业工程(0829)和林业(0954)等专业的调剂考生。
学科教学(地理)专业:拟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教学(地理)(045110)和地理学(0705)的调剂考生。
注:具体可接受调剂的专业、调剂余额以及调剂要求等信息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地点
(一)复试方式和地点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另行通知。
1.学院提前3天公示复试名单,并通过电话或QQ群等形式通知到每位考生。
2.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复试名单统一向学校保卫处报备考生进校事宜。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和综合考察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复试开始前提交到复试工作组(资环楼F412室)。未能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安排复试。
4.考生须在复试规定开始时间前半个小时到场。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复试考场安排在资环楼F414室,学科教学(地理)复试考场安排在资环楼F316室,候考室安排在资环楼F411室。复试前,现场抽取顺序并填写登记表,现场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
(二)复试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专业 |
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 2025年3月30日上午8:00-9:00 | F412室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资源与环境 |
学科教学(地理) |
复试(含综合能力测试、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 2025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 | F414室 | 环境科学与工程、 资源与环境 |
F316室 | 学科教学(地理) |
注: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验(可参考招生简章复试科目参考书目等)。由专家现场从题库中抽题,考生限时作答,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能力等。按照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考试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2分钟、专业文献朗读与翻译、现场问答等,主要测试考生英文基础能力、口头交际的能力等。专家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能力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学科理论基础,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结合综合素质材料,考察考生既往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实践创新能力等情况。考官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及书面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交的综合素质考察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综合素质考察材料包括:大学学习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题目、摘要与大纲)、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4.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2025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满分100分,考核时长2小时,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调剂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另行通知。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综合能力测试成绩(a)、专业能力面试成绩(b)和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构成。F=a×50%+b×35%+c×15%。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5×50%+F×50%。
总成绩排序原则。各专业按照总成绩Z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排名,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考试总成绩(Z)相同时,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排序。
六、资格审核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1.考生身份及政历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本科结业生还需提供结业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
3.初试加分资格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只进行初试总成绩加分,单科不加分。
4.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综合考察有关材料: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标号进行排序,原件用于现场审核,扫描PDF电子版用于提交备案,复印件(其中个人简历及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提供5份(脱敏),其他材料提供1份)现场提交。入学后1个月内,将对考生提交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请各位一志愿考生3月28号之前将材料电子版以: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如:张三+103724567821+环境科学与工程)的形式命名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563435554@qq.com)。
注:调剂考生材料提交具体时间,请关注校研究生院和学院官网补充通知。
七、录取
(一)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专业)排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二)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不录取。
(三)招生指标的缺额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四)复试结束后,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六)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七)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八、特别说明
(一)复试过程接受纪委及群众监督,学院安排纪委委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倒查。
(二)考生未按计划时间参加复试,学院联系未果且考生未做任何说明,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
(四)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56-5306085
电子邮箱:563435554@qq.com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QQ群:1030570287
十、本细则由资源环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本细则与上位文件冲突,以最新上位文件为准。
资源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