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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经资格审核、初试、复试等环节,按考生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现统一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5月9日—5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反映。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0556-5303726,邮箱:yzb@aqnu.edu.cn;纪委办公室: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