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确保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安庆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安徽省相关政策及有关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守工作纪律,严格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深化信息公开,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机构
1、成立能源环境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原资源环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组长:汪德进 夏斐
成员:李法松 顾洪亮 黄建平 金宝石 陈书琴
秘书:杜懿 陈何舟
能源环境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学科教学(地理)专业成立复试工作组,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复试小组共8人,资源与环境复试小组共8人、学科教学(地理)复试小组共8人,复试时随机抽签产生至少5名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定及其评判标准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详见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2、调剂考生:具体可接受调剂的专业、调剂余额以及调剂要求等信息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方式和地点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另行通知。
(1)学院提前3天公示复试名单,并通过电话或QQ群等形式通知到每位考生。
(2)由学院根据公布的复试名单统一向学校保卫处报备考生进校事宜。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和综合考察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于复试开始前提交到复试工作组(资环楼F412室)。未能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安排复试。
(4)考生须在复试规定开始时间前半个小时到场。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复试考场安排在资环楼F414室,学科教学(地理)复试考场安排在资环楼F316室,候考室安排在资环楼F411室。复试前,现场抽取顺序并填写登记表,现场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安排。
2、复试时间安排
事项 | 时间 | 地点 | 专业 |
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 2026年3月30日下午13:30-14:30 | F412室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资源与环境 |
学科教学(地理) |
复试(含综合能力测试、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 | 2026年3月30日下午14:30-17:00 | F414室 | 环境科学与工程、 资源与环境 |
F316室 | 学科教学(地理) |
注: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本次复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面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专业课面试
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验(可参考招生简章复试科目参考书目等)。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有关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专家小组对照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面试表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2026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满分100分,考核时长2小时,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调剂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另行通知。
(二)评分规则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业课面试成绩(a,满分100分)、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b,满分100分)加权构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F=a×70%+b×30%,其中F为复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1)一志愿成绩:Z=C/5×60%+F×4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成绩+政策总分,F为复试成绩。
(2)调剂成绩: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成绩+政策总分,F为复试成绩。
4.总成绩排序原则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一成绩依次排序。无法按成绩确定排序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六、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
①考生身份及政历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②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本科结业生还需提供结业证书;高职(专科)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
③初试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的考生(纳入士兵专项计划招生除外),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 10 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④报考专项计划资格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⑤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综合考察有关材料: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标号进行排序,原件用于现场审核,扫描PDF电子版用于提交备案,复印件(其中个人简历及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提供5份(脱敏),其他材料提供1份)现场提交。入学后1个月内,将对考生提交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请各位一志愿考生3月29号之前将材料电子版以: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如:张三+103724567821+环境科学与工程)的形式命名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819067045@qq.com)。
注:调剂考生材料提交具体时间,请关注校研究生院和学院官网补充通知。
七、录取
1、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一成绩依次排序。无法按成绩确定排序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有关单列的招生指标,单独排名。
2、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拟录取意见包括: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不录取。
3、招生指标的缺额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4、复试结束后,学院招生委员会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入学后还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实施。
6、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八、特别说明
1、复试过程接受纪委及群众监督,学院安排纪委委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倒查。
2、考生未按计划时间参加复试,学院联系未果且考生未做任何说明,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
4、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6-5306085
电子邮箱:819067045@qq.com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QQ群:727538284
调剂咨询群:925727099
十、本细则由能源环境与空间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本细则与上位文件冲突,以最新上位文件为准。
纪委监督电话:0556-5306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