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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研究生工作安排

    2020-02-14 12:53

    各培养单位、各位尊敬的导师、亲爱的研究生同学2020级考生们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学校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关心师生健康,出台了《安庆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积极研究和部署疫情防控、春季学期等相关工作。现将研究生教育和研招有关工作安排如下,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期相关工作。

    一、主动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请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2月底前,除与校园防控相关的工作人员外,所有导师和全体研究生一律不得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待学校另行通知。研究生擅自返校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从外地返宜的导师,请自觉严格按照安庆市和学校要求进行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请大家将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尽量避免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及时就医,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所在单位。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自觉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拟于2月20开通,考生可通过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进行查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经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确有异议,可申请复查。成绩复查申请提交方式、受理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u.edu.cn)以及“安庆师范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三、研究生培养工作

    (一)注册报到

    新学期研究生报到和注册工作待学校确定正式开学返校时间后另行通知。特事特办,帮助因疫情不能及时返校研究生做好注册、课程补退选、重修等工作。

    (二)课程教学

    1.灵活开展课程教学活动。

    根据开学不返校、延期不停学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转变教学方式。春季学期计划开设的部分研究生课程可充分利用超星、学堂在线、e会学等公司提供的线上教学资源和安庆师范大学网络教学平台等网络课程资源组织学生开展自学;部分研究生课程将顺延至学生返校后再开始进行课堂教学;在不影响整体培养进度的前提下,部分课程可调整至其他学期开设。疫情结束研究生返校后恢复原课程教学方式。不提倡、不鼓励、不希望、不建议每一位授课教师制作直播课。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求各专业的教师推荐经典阅读书目,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电子平台推送,让研究生在假期有书相伴,充实不虚度。

    2.合理安排课程教学计划

    为保证课程教学课时,顺延开课的课程教学安排可延长至夏季学期。确因延期开学导致课时缩减需要补课的课程,在任课教师与学生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在开学后利用周末和晚上等时间进行补课。补课时间和地点需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导师指导

    导师们要充分发挥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导师应该与其所指导的每个研究生保持联系和交流,切实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与心理状态,特别要关心关怀疫情重点地区的研究生以及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研究生。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研究生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确保培养质量。在正常教学培养秩序恢复前,应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完成对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有效指导。

    特别是对拟于2020年春季学期毕业的研究生,导师需加强与学生的交流,关注拟毕业学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建议导师与拟毕业学生的交流指导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建议各院系建立对每位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和论文进展的台账。

    导师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式开学前)不安排研究生到实验室开展集体交流讨论、不派遣研究生到任何地点(国内外)进行实验实践、学术交流等。

    (四)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时间安排,学校将相应放宽相关环节完成时限的要求。确有必要在疫情解除前完成的,可在符合学校和院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取灵活的组织形式举行,如通过视频会议组织等方式,避免人员在室内集中。

    (五)时间安排

    2月17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施方案报送研究生院,报送内容包括原有课程调整计划、网络自学课程工作方案、不宜采用网络教学的课程调整或补课方案、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困难等。

    四、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

    (一)资格审核及名单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政字〔2019〕10号)对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20年3月底前提交材料到研究生院。

    (二)学位论文提交时间安排

    1.论文提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导师和研究生,在4月底前提交论文定稿(word版)到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启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对研究生进行分流处理。

    各位研究生充分利用好这段假期,积极同导师联系,修改完善学位论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以保证学位申请流程顺畅

    2.论文送审

    能按原定时间顺利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的研究生,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020年5月24日前进行学位论文送审。受疫情影响暂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的研究生,各学院应适当顺延论文送审时间。

    3.论文评阅 

    在疫情防控期间,确有需要的可用电子版学位论文和电子版评阅书进行论文送审。返回的电子版评阅书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打印,骑缝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归档。

    4.答辩申请

    在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和导师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待疫情解除后再补签答辩申请表。

    (三)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因疫情防控需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原定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应现场进行,在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采用视频会议或网络会议形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可报研究生院审批并经分管副校长批准方能进行。

    (四)学位审议工作安排

    学校将于20206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申请学位等事宜,研究生院将适当推迟各学院提交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的截止日期。

    另外,为尽量减少因疫情防控对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影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在6月份召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基础上,如确有必要,可拟于8月份增加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生申请学位等事宜。

    五、研究生就业工作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在疫情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之前,为了防止大规模的人员聚集,暂停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类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面临毕业就业的研究生们,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国家公务员等推荐材料审核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有关通知,推迟2020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有关部门将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如确需办理公务员面试推荐表、政审函等盖章服务,请事先通过学院与研究生院相关负责老师联系,通过网络、快递等方式办理;如非必要、非紧急事务,毕业生应向相关单位做好解释,待正式开学后办理。

    (二)集中开展线上招聘信息服务

    学校将积极联络用人单位为毕业生提供丰富的招聘信息,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并认真做好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就业信息等线上平台的维护工作。请毕业生积极关注相关信息,主动投递简历,通过在线测评、远程面试等方式参加应聘。

    (三)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密切跟踪毕业生求职意向,及时有效传递就业信息,进行人文关怀,有针对性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毕业生积极参与线上求职

    广大毕业生应充分利用学校为同学们搭建的线上就业平台,积极关注实时发布的就业信息、了解用人单位,主动联系、积极参加用人单位的线上招聘活动。正在备战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选调生、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和教师编制招考的毕业生,要充分利用假期认真备考,做好笔试、面试的应考准备。

    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第一时间与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或与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联系。

    六、研究生管理工作

    (一)奖助学金发放等管理工作 

    春季学期奖助学金在正式开学后,办理完成注册及注册审核后,按流程尽快核准发放。 

    (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应密切关注研究生身心健康,及时准确告知研究生有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工作。特别是对疫情重点地区研究生和其他不能按时返校的研究生,导师和辅导员务必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并疏导其心理压力,线上为研究生提供论文指导和学业指导。

     

    老师们、同学们,现下,疫情的阴霾依旧笼罩着各地。但请坚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冬天终可逾越,春天必将来临”,阴霾定会散去,待到春暖花开时,让我们相约宜城、相聚师大。

     

    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