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就业招聘工作
(一)暂停一切现场招聘活动。原定春季校园大型综合双选会、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专场招聘宣讲会等招聘活动一律暂停,现场招聘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启动网上招聘会。(1)利用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举行2020年毕业生网络双选会,自2月中旬开始,持续到学生正式返校。(2)组织发动学生参加安徽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系列活动。(3)参与安庆市人社局开展的“春风行动”网络招聘会。(4)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单独或联合召开网上招聘会。(5)倡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采取网络招聘和面试方式。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线上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学校就业指导网(网址:http://jy.aqnu.edu.cn)、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官方QQ(QQ号:1302165144)、2020届毕业生班级就业信息员交流群(QQ群号:905063714)等渠道及时发布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可通过拨打招聘电话(0556-5300116、0556-5300047、13635562363)、登录学校就业指导网(http://jy.aqnu.edu.cn)、加入安庆师范大学校园招聘交流群(QQ群号:874547390)等途径发布招聘需求。
二、就业指导服务
(一)咨询方式。设立值班电话,疫情解除前,毕业生可与学校就业指导老师进行电话咨询,联系方式:0556-5300047、0556-5300116;毕业生也可联系所在学院就业秘书或辅导员进行就业政策和业务办理相关事宜咨询。各学院值班咨询电话已在校园网公告栏公布。如遇复杂特殊情况,学院须及时与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沟通。
(二)线上工作平台。毕业生及时关注学校就业指导网(网址:http://jy.aqnu.edu.cn)和安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官方QQ(QQ号:1302165144),查看就业相关政策以及毕业生办理签约、改派等要求,下载办理就业手续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线上就业指导。开展线上就业政策宣讲会、求职技能培训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报考、选调生遴选、考研复试等各类线上讲座。利用在线教学平台,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各学院要加强和毕业生的就业沟通,督促毕业生积极参加网络应聘,及时协助解决毕业生应聘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四)预判就业形势。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展疫情形势下2020届毕业生就业形势问卷调查,分析疫情影响下的就业形势、就业进度、求职心态、求职渠道、毕业论文(实习实践)指导需求等信息,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就业手续办理
(一)暂停线下办理业务。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暂停线下业务办理,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开通线上业务办理。疫情防控期间,需更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联系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并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解约函(照片即可)发送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确认后学校通过快递将新的就业协议书送达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盖章的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通过快递方式送达学校,并标注好联系方式和快递送达的详细地址,办结后学校通过快递送达给毕业生。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人及方式:张老师13635562363;邮箱地址:aqjyzd @126.com。
(三)进一步简化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办理改派只需提供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调档函、原单位解约函原件。毕业生通过快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所需材料进行业务办理,并标注好联系方式和快递送达的详细地址,办结后通过快递送达给毕业生。
四、毕业生就业帮扶
(一)建立帮扶台账。各学院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指定就业帮扶人,对每位帮扶对象采用“一对一”帮扶措施,主动推荐就业岗位,开展精准化就业帮扶,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二)加强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要重点关注湖北籍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毕业生,给予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帮助毕业生解决求职中的实际困难。学校开通心理热线电话:0556-5301913和QQ在线心理辅导(QQ号:3514956872)。
五、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书记、校长为组长和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两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领导组织好本部门、本学院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动态信息。在疫情防控期间,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做好开学后毕业生就业服务准备工作。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请于3月10日前报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
(二)做好毕业生思想教育。加强求职心理疏导,引导慢就业、不就业的毕业生增强社会责任感,以积极的心态和正确的择业观对待就业。要加强信息宣传,本通知公布的就业工作平台及相关信息要及时通知到每位毕业生。要建立就业台账,在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的前提下,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和日程安排,有效推进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全力实现学校 2020 届毕业生稳就业工作目标。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