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了2023年春季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经学生申请、核查档案信息、审核无固定工资收入、无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等环节,最终拟确定硕士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见附表)。
现将拟确定硕士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龙山校区行政楼北607)。联系电话:0556—5306033。
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