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广大研究生导师积极开发高质量教学案例,实现案例资源共建共享,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要求,现就我校案例征集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所有专业领域。
3.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4.教学案例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有关要求
1.各专业领域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校内导师参与教学案例撰写工作,重点鼓励前期有研究基础的研究生导师申报。其中,近三年获批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的教育硕士教学案例库项目负责人,原则上至少提交1个教学案例。
2.各领域应充分整合校外研究生导师资源,发挥其实践优势,认真组织、统筹部署本次案例编写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3.各学院请于5月20日前,将通过学院审核的案例材料、授权书及教学案例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b@aqnu.edu.cn。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案例进行评审排序,并择优推荐。
4.6月25日-7月6日,经评审通过的案例,由第一作者登录全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系统完成上传。
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5303670。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
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
3.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
4.作者授权书
5.单位授权书
6.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7.我校近三年获批安徽省研究生质量工程立项的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一览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日